2024年8月20日,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珠饰品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潮州市彩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成立于2023年10月,公司租赁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潘刘村堤脚北片2号厂房(N23°36ʹ20.063″;E116°38ʹ4.682″)建设“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珠饰品加工建设项目”,该厂房为一栋1层的已建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830㎡,建筑面积830㎡。主要加工珠饰品,年加工珠饰品50吨。
2023年11月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委托潮州市彩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珠饰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03月12日取得《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湘艺珠饰品厂珠饰品加工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潮环安建〔2024〕20号),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在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24年6月25日申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445103MAD2012912001W)。
2. 建设变动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6月25日完成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实际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没有发生重大改动,主要变动是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房建设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动,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由原来的“水帘柜+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改为“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3. 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其建设规模、地点、设备情况、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经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竣工验收监测,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168号